本报讯(记者李锐通讯员许丽薇石杨)“私人侦探”罗某向两男子出售他人个人信息,导致多名受害人被敲诈47万元。昨日从江汉区检察院获悉,罗某因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批捕。据悉,这是刑法增设该罪名后,我市首次适用。
罗某今年35岁,大专文化。去年,他注册成立武汉卫斯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,在武汉广场写字楼租下场地办公,经营范围包括民事调查,商务、经济事务调查等。
据罗某交代,他通过从移动通信、金融单位、医院等部门工作人员手中购买、收集,大肆获取公民个人信息。他还在某网站租用了一个广告位,宣传其公司。男子吕某、夏某看见后与其联系,在QQ上询问是否有高端人士的个人信息出售。罗某遂提供某大型企业女高管张薇(化名)等多人信息,包括手机号码、职业、职位、家庭住址、社会关系、通话详单等。吕某收到信息后,将钱款汇入罗某指定账户。
去年9月,吕某、夏某将张薇作为“猎物”,偷拍了其与健身教练在酒店开房的视频,并向其勒索20万元。张薇汇款2万元后,因担心隐私外泄,向武昌警方报警。
警方同期还接到类似报警3起,受害人共被敲诈勒索47万元。去年10月18日,罗某被警方抓获,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同年12月,吕某、夏某在上海落网,押回武汉后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批捕。
(本文来源:长江日报)
















